根据马来西亚政府最新颁布的宪报,在我国落实行管令第三阶期间,基本服务清单将从原有的10项增至15项。
据宪报所指,任何经政府与监管机构协商后确定的服务、工程或工业,允许在基本服务下运作。另外,也有4项行业再次被列入清单。它们分别是:
- 陆路、水路与空中交通
- 港口、码头和机场服务与事业,包括装卸、驳运、货物装卸和领航,以及商品的存储或散装
- 燃料与润滑油生产、精炼、储存、供应和分配
- 旅店与住宿
相比,第一阶段的行管令清单内包含22个基本服务内,而在第二阶段,政府为加强防疫,剔除了有关领域,把基本服务减至10项。新一轮的清单今日(4月15日)起生效。
对于此事,你们认同吗?